关于二级学院撰写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做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川理工【2017】23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各二级学院撰写本部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附件2)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附件3)撰写学院自评报告(附件4四川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报告模板,包含模板目录但不仅限于模板内容)。
二、撰写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2018年3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报评估中心张玲老师。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doc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doc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doc
附件4四川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