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心地位,引导各二级学院转变教学质量观,促进教学规范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彰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巡查,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管理、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教学工作巡查范围
学校组织专家组每年对相应二级学院进行教学工作巡查。首批巡查学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三.教学工作巡查时间
教学评估中心根据学校安排,每年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应二级学院进行教学工作巡查,2017年首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巡查时间如下:
序号 | 巡查学院 | 巡查时间 | 校区 |
1 | 人文学院 | 9月18日-9月29日 | 汇南校区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9月18日-9月29日 | 汇南校区 |
3 | 音乐学院 | 10月16日-10月27日 | 营盘校区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0月16日-10月27日 | 宜宾校区 |
四.教学工作巡查专家组成
学校教学评估中心成立教学工作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曾涛
副组长:黎克麟,田北平
组员:由教学督导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专家组人数一般为4-5人。
五.教学工作巡查内容
1.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情况。
2.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规划情况。
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4.二级学院审核评估准备情况。
5.课堂授课及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情况。
6.学生学风、考风等学业管理情况。
7.二级学院教学运行及质量监控情况。
8.教学条件保障情况。
9.其他相关情况。
六.教学工作巡查方式
1.听课观课。选择听取各类课程课堂授课,包括实验课、实训课及实习课。
2.访谈座谈。选择有针对性的个体或群体进行访谈或召开小型座谈会座谈。
3.考察。考察二级学院教学设施包括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基地等的设置与该校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的结合情况。
4.查阅。调阅有关教学文件、学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
5.诊断。归纳二级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的成绩、特点,重点提出问题和不足。
6.意见反馈。与二级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研室进行反馈。
七.教学工作巡查的主要程序
每个二级学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为10个教学工作日。专家巡查前一周,学校向专家提交二级学院教学文件汇编等资料。专家巡查当天,举行简短见面会,专家组提出工作安排,二级学院落实联络员协助做好安排。专家组巡查结束后,及时形成写实性《教学工作巡查报告》。《教学工作巡查报告》应包括教学工作值得肯定和特色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三个部分,报告完成后报教学评估中心。
四川理工学院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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